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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烹饪、饭店协会、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及省内餐饮企业:
近年来,全国餐饮市场发展迅猛,去年全国餐饮营业额突破8886.8亿元,再次向世人展示了自身强大实力和巨大活力。我省餐饮市场同全国一样发展迅猛,每年有大量新开业的饭店、酒楼在市场出现,为适应我省餐饮市场迅猛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烹饪(餐饮服务)技术人才,壮大技术队伍,根据部分厨师和县市协会的要求,河北省烹饪协会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6月集中认定一批河北省烹饪(餐饮服务)名师。各市协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知具备认定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今后名师的认定工作将按冀烹联字[2006]第5号文件执行,由烹饪(服务)“新秀”即准级名师晋升名师。
现将本次名师认定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省境内从事厨师、餐饮服务的人员。
二、河北省烹饪名师评定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关心烹饪行业和所在企业的声誉,诚信顾客;关心烹饪专业的发展,参加过全省或全国有关烹饪行业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比赛活动(一次以上)。接受过省级烹饪专业的培训。
2、从事烹饪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或在全国技术比赛中得过奖或在全省技术比赛中得过银牌;以往是烹调(面点)高级技师或技师(3年以上),或是特二特三级厨师者。
3、在烹饪专业技术上有较深造诣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精通“河北菜”的制作,有省级以上认定的名宴、名菜、名点、名吃或是被省市烹协认可具有当地特点的菜点五种以上,曾为创立省和国家级名店、名宴做出过贡献,是本单位的业务技术骨干。
4、热心饮食文化和烹饪理论研究、学习,曾向《河北烹饪信息》《饮食文化》等报刊上登过稿或是正在参加全国餐饮专业职业经理人自学考试学习。
5、具有指导和培养高级烹饪(面点)师的知识和能力,曾培养带出过高级师或技师(3名以上)。
6、关心和支持省烹协、省饭协的工作,积极参加省烹协、省饭协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交办的任务。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河北省餐饮服务名师评定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餐饮事业和中餐服务工作,诚信顾客;对所在企业的声望发挥着重要作用,热心省烹协或省饭协有关活动,参加过全省或全国餐饮、烹饪行业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比赛(一次以上)。接受过省级餐饮专业知识的培训或听过省级餐饮专家的讲座。
2、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五年以上,已取得高级服务员或技师(二年以上)职称;或者参加省级以上技术比赛获过名次奖,服务技艺水平为同行所认可。
3、热心餐饮服务理论研究,具有较丰富的餐厅管理经验和市场营销知识,在《河北烹饪信息》《饮食文化》刊物或相关报刊上发表过专业文章,已取得餐饮管理职业经理人中级以上资格证书或正参加全国餐饮管理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自学考试学习。
4、在本单位是营销业务骨干,对创建省和国家级餐饮名店工作中有较突出贡献。
5、具有指导和培训中级服务人员的知识和能力,曾指导和带出高级服务人员或中级服务人员五名以上。
6、基本掌握接待服务专业术语的一门外语。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上报材料:
1、填报《河北省烹饪(餐饮服务)名师申报表》。
2、提供本人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菜品照片。
3、交专业论文一篇。
五、申报时间:
2006年4月28日至5月30日
六、认定时间和认定办法:
认定时间:2006年6月10日至30日
认定办法:
1、本人自愿申报,填写《河北省烹饪(餐饮服务)名师申报表》,所在单位(或当地协会)盖章推荐,报河北省烹饪协会初审。
2、省烹协将申报人情况在河北银河网美食频道河北省烹饪协会网上公示15天,听取各方意见。
3、由省烹饪协会组织专家根据《河北省烹饪名师评定条件》和各方意见评议认定。凡通过评议被认定为河北省烹饪(餐饮服务)名师者,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河北省烹饪协会
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6677135、85857994
联系人:周俊娟、胡新军、张妹
河北省烹饪协会河北省饭店协会
二00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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